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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請假
如果請假申請已完成整個批核流程,使用者仍可應因情況申請銷假,但必須再次經過審批。
註:系統管理員可以定義容許銷假的日期範圍,因此未必所有已批核的請假記錄都可以申請銷假。
步驟
1.
於主頁按下 [員工自助服務] > [銷假申請]
2.
選擇需要申請銷假的請假類型,可申請銷假的記錄將在畫面顯示
註:因應系統管理者的設定,不同的請假類別或有不同的銷假條件
3.
選擇需要銷假的記錄
4.
輸入銷假”備註” (如適用)
5.
再次確認資料正確後,按 ”下一步” 遞交
6.
申請遞交成功,系統會以電郵形式通知批核者處理。當批核流程完成後,使用者將收到電郵通知申請結果
7.
使用者亦可查看過往的申請記錄及狀態